當下此刻

是時候再尋找了

Thursday, February 23, 2006

宗教 ≠ 教會 ≠ 善良

筆者並非任何宗教的教徒。以下內容或有看官會覺得冒犯,不喜勿看。

先旨聲明,下述詞語並無特別暗示任何一個宗教 / 教會,本篇每項有關「宗教」的提述,都是泛指社會上被認可的「宗教」。

依筆者的俗眼看,在現代文明中,宗教扮主要扮演「導人向善」及「精神寄託」的腳色。但自八歲初次接觸教徒起,便總不明白為何人們會將「教徒」與「好人」不問情由地劃上等號。

筆者所思,宗教屬人類群體中一種集體精神活動,持共同的目標、價值與信仰,心靈行事都依照這套統一的準則,認為此為「真理」之所在。宗教,未必具排他性,與科學及理性無關,但一般都會向教徒灌輸世人認為正確的價值觀,例如「愛」、「善」、「慈」、「恕」等。

每個人追隨宗教 (或教會) 的目的或有不同,有的可能是認為他 (她) 在追求真理,有的可能是認為他 (她) 在那裡找到精神上的寄託。當然還可以有其他原因。

現代文明社會通常都支持 (至少不反對) 正統宗教 (即至少是導人向善的) 的存在,因為這樣有助凝聚群體力量,團結人民,並發揮安定社會的作用,是現代社會壓力的後方緩衝區;不過,從微觀角度看,宗教能否導人向善,十分因人而異。

既然宗教可以只是個人的精神寄託,理論上,教徒可只當宗教為傾訴的對象,並在生活中,掛著教徒的身份,做 / 想一般人會做 / 想的事,這與信仰本身沒有什麼衝突。

同時,教會組織上與其他機構無異,內有階級之分,有長幼之別,有內部規條,有團體文化,亦要調配資源,故人員會升職,會調職。當中資源及社會地位是重要的考慮因素,要令機構好好運作下去,兩者缺一不可。固此,增加資源的來源及提高教會在社會的影響力,在宗教機構運作的過程中,必佔極高的比重。

每個宗教固然認為自己的才是「真理」,未必排他 (如佛教),但都傾向勸說非教徒加入其教會或信奉其教條,因為這才是引導非信者往正途嘛,其教義才可「薪火相傳」嘛。「勸說」某程度是代表著「影響他人」,這種行為可以不同形式出現,例如著書立說、參與慈善活動、於教會主講,甚至於水銀燈下粉墨登場,就不同的議題,「自行代表」其「宗教」發表意見。當中有沒有一些意見與「宗教」或「教義」完全無關,則屬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。當然,出鏡後,甚至連政治影響力都增加了,媒體多報道了,是否「宗教人物」的「意外收穫」,要由廣大人民作英明的判斷。

「宗教人物」發表意見,在現代自由社會下本無可厚非,但「宗教人物」可以宣揚一些觀點,可以「勸說」人們去追隨他的一套,去影響他人接受他的一套,他人何以不可批評那些觀點,勸說他人不要相信那些看法?這樣何來「侵犯宗教自由」或「打擊信仰自由」?純粹言語上的批評有別於具體行為上的打擊,這是基本的邏輯推理。

筆者亦喜追求「真」、「善」、「美」,愛欣賞美好的人和事。不過,在尊重宗教的存在的同時,我們亦須時刻保持理性,不被假象矇混,不讓「有心人」藉「為民請命」之名,攫取與宗教無關的政治利益,玷污宗教本來的美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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